近日,教育部印發《關于開展2022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的通知》。2022 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分為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三大類,分別設特等獎 2 項、一等獎 70 項、二等獎 500項,高等教育(研究生)設特等獎 1 項、一等獎 35 項、二等獎 248 項,總計 2000 項,授予相應的證書、獎章和獎金。
成果獎網上申報工作通過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開展,申報時間為 2022 年 9 月 15 日至 10 月 25 日。下文為職業教育類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安排。
一、獎勵范圍
(三)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報告、實施方案、著作、論文、 課程資源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數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 為主要成果進行申報。
二、成果要求
(一)成果應堅持正確政治方向, 落實立德樹人、德技并修, 深化“三全育人”改革,對接前沿技術和產業變革,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知行合一, 聚焦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重點領域, 推動專業升級和 數字化改造,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推進教師教材教法改革,加強教師培養培訓,強化實踐教學,實行育訓并舉,深化教育評價改 革,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有效破解教學中的難點問題,實施效果顯著,具有較高推廣價值。
(二)特等獎教學成果應在教學理論上有重大創新,在教學改革實踐中取得重大突破,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有突出貢獻,在國內外處于領先水平,在全國產生重大影 響,并經過不少于 4 年的教育教學實踐檢驗。
(三)一等獎教學成果應在教學理論上有創新,對教學改革實踐有重大示范作用,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 標產生重大成效,在全國或者省(區、市) 內產生較大影響, 一般經過不少于 4 年的教育教學實踐檢驗。
(四)二等獎教學成果應在教學理論或者實踐的某一方面有 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等方面取 得顯著成效,并經過不少于 2 年的教育教學實踐檢驗。
(五)實踐檢驗的起始時間, 應從正式實施(包括正式試行) 教育教學方案的時間開始計算(不含研討、論證及制定方案的時 間)。成果為出版物的,從正式出版的時間開始計算。
三、申報程序
(一)以屬地管理原則推薦為主, 由成果第一完成人或完成 單位向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申報限額(在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查看)擇優遴選向教育 部推薦。
(二)各行業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職業院校教學(教 育)指導委員會、教學診斷與改進專家委員會、現代學徒制專家 委員會等(以下統稱專家組織)可接受本專家組織對應的行業、 專業或業務范疇的成果申報,推薦的成果應充分體現本領域產教 融合成果,鼓勵行業龍頭企業牽頭申報,兼顧區域分布。專家組 織按照下達的限額(在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查看) 于 10 月 15 日前完成擇優遴選推薦,由成果第一完成人或完成單位所在省級 教育行政部門復核后一并上報教育部,不占本省推薦限額。
(三) 申報單位、專家組織、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擬申報、推薦項目須在本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
(四)軍隊院?;蛘哕娙松陥髧壹壗虒W成果獎,向軍隊有 關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四、成果推薦
(一)推薦時應統籌兼顧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含 高職本科)不同層次(原則上不低于 1:2)、學歷教育與培訓不同 類型成果的比例,并向一線教師和研究人員取得的成果傾斜, 鼓勵行業企業專家參與,鼓勵推薦教師培養培訓等相關成果。
(二) 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申請成果獎的,原則上不予推薦?,F任校領導(以申報時間為準) 作為第一完成人申報的項目 數量不超過所在省份推薦總數的 30%。同一成果(相同完成人或單位、相同成果內容) 不得多途徑申報、拆分申報, 一經發現按《教學成果獎勵條例》等規定嚴肅處理。
五、 成果評審
教育部成立職業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委員會, 負責評審具體實施工作,秘書處設在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評審分為網絡評審與會議評審兩個階段。網絡評審采取打分排序方 式, 確定入圍會議評審的成果。會議評審分組進行,采取無記名 投票方式確定獲獎成果。投票須有五分之四以上評審專家參加方 有效。二等獎須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投票專家同意; 一等獎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投票專家同意;特等獎須有四分之三以上的投票專家同意。必要時安排候選者答辯或進行實地考察。
六、資格審查與異議處理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報送的國家級教學成果推薦材料,由職業 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委員會秘書處組織資格審查,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將不予通過。
1.未按照規定程序申報、推薦;
2.未按規定格式和要求填寫申報材料,附件不齊全;
3.不符合職業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勵內容與范圍;
4.成果持有人或單位不符合規定;
5.實踐檢驗不符合時限要求。
教育部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教學成果推薦材料相關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 90 天。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的教學成果權屬、 實踐時間與實踐單位等持有異議,需在公示時間內以書面形式 (包括必要的證明材料)提出。單位提出異議,需在異議材料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并寫明聯系人姓名、通訊地址和電話; 個人提 出的異議,需在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并寫明本人的工作單 位、通訊地址和電話。職業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委員會秘 書處對提出異議的單位和個人予以保密, 并組織調查、核實,將異議核實和處理建議提交職業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委員會裁決。
七、材料報送
(一)申報材料。包括主要申報材料和支撐材料。主要申報 材料包括職業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 教學成果報告、教學成果應用和效果證明材料。支撐材料包括能 夠反映成果質量和水平的論文、獎勵、報道、研究報告等支撐或 旁證材料電子文檔(PDF 格式);教學成果如含教材、著作的,須提交樣書及教材電子文檔,電子文檔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 頁、目錄及精選內容等(PDF 格式); 教學成果如參加過其他評比、評獎活動的,可一并提交相關獲獎證明材料(PDF 格式); 其他與成果有關的必要支撐材料。主要申報材料須同時提供紙質 版和電子文檔(PDF 格式),支撐材料僅提供電子文檔。
(二) 網上填報。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至 10 月 25 日,組織相關申報個人或單位登錄全國教師管理信 息系統進行網上填報。申報書通過系統填寫生成,申報書樣表及 填報說明可在系統中查看。每項成果均應填寫并提交申報書等成 果主要申報材料及支撐材料。
(三)書面報送。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于 2022 年 10 月31 日前,報送《推薦成果匯總表》(通過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 填寫生成后打印), 申報書、成果報告、成果應用和效果證明材 料等主要申報材料(紙質版)。每項成果材料(一式兩份)裝入 一個牛皮紙檔案袋。所有報送材料均不退還,請自行留底。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胡同 35 號教育部職業教育與 成人教育司教學處,郵編: 100816。
(四)聯系方式。聯系電話:010-66096266,
電子郵箱:jxjc@moe.edu.cn。